連鎖店應樹立起規避風險意識
最近,洪雅店非常著急的向公司反映:“現在稅務局來找,讓我們把2011年11月開始一共25個月的稅補齊,然后讓我們提供這25個月的進貨單,怎么辦?”于是公司提供給了洪雅店應對辦法。據了解,此次洪雅縣稅務部門是對店鋪面積較大的、且有影響力的個體戶所采取的一次相關行動。
從以上事例中給了我們警示。隨著李文鎖城的不斷壯大發展,勢必會引起稅務部門的關注,如操作不堪,會擔一定的風險。因此,若著眼于連鎖店長遠利益來考慮,有必要實現從個體經營向公司化經營轉型。
轉型----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主題。過去,在經營中常遇到這樣一種情況,當一些非要提供發票并要提供對公打款帳號的客戶時,一些連鎖店就一愁莫展了,因為他們不是公司性質的運作,因而也不能開展有關業務。如我們的連鎖店仍還處于個體工商戶現狀,就不可能滿足這不斷增多的、而且更穩定的政府機關、企事業單位等客戶群體的需求。不僅如此,隨著我國的稅務管理的不斷完善與加強,國家必將實體法與程序法相統一,嚴格規范征納雙方的行為,逐步依法提高對個體稅收的監控水平,并圍繞“依法征稅,應收盡收” 的工作目標,嚴格依法治稅。由于我們眾多的連鎖店是夫妻店,其經營性質是個體工商戶,個體工商戶根據我國《民法通則》和現行司法解釋的規定,就承擔的責任性質而言,個體工商戶對所負債務承擔的是無限清償責任。如我們以5萬元資本注冊,創建**縣李文鎖城有限責任公司,即使今后萬一有個閃失,稅務執法最高也只能是5萬元的處罰。
李文鎖城連鎖網絡的發展要與時俱進。雖然我們有些連鎖店還不具備公司性質的運作,也有些連鎖店還沒有進行公司性質來運作的意識,但是公司性質的運作,是發展方向及趨勢, 是我們李文鎖城連鎖店平穩健康發展之路。(文/成都公司 曾定軍)